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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盟会员工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来源:球盟会 发布时间 : 2023-09-28 点击量:

为激励公司员工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激发员工崇学尚德、求实创新精神,推动公司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体现公司对员工的激励与关怀,公司和员工理事会决定为公司优秀员工和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颁发奖(助)学金。为做好员工奖(助)学金的管理工作,保证基金的规范使用,根据《qmh球盟会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及《球盟会社会捐赠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

设立球盟会员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球盟会教师代表和员工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学工办,学工办具体负责年度员工奖(助)学金方案制定、通知发布、材料审核汇总、评审组织、奖金发放和监督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二、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球盟会全日制在校员工。捐赠人定向指定的捐赠员工对象,由捐赠人另设奖励(资助)条件。通常情况下,每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奖学金

1.奖励对象

以《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为依据,奖励德智体美劳综合成绩和素质优秀的员工。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员工守则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志愿者工作和文体活动。

3.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分上下学期两批发放。

4.补充规定

员工在享受奖学金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其第二批奖学金发放:

1)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2)主修课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3)一学期旷课累计5学时以上者;

4)体质测试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5)欠费(含学费、书费、住宿费等)者。

(二)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指员工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员工。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员工守则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生活习惯及高消费现象。

4)同等条件下,着重考虑孤残员工、烈士子女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员工。

3.助学金发放标准

每人每年2000元;分上下学期两批发放。

4.补充规定

员工在享受助学金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其第二批助学金发放:

1)受到公司纪律处分者;

2)发生休学、留级、降级等学籍变动者;

3)在申请及评审中弄虚作假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已发助学金外,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4)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助学金的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奖学金。

四、资助人数

坚持全面衡量,统筹兼顾的原则,实际资助人数及项目数由公司向员工基金管理委员会申报通过(定向捐赠指定对象除外)。

五、评选流程

1.员工申请。每年9月初,公司发布通知,员工根据自身条件填写《球盟会员工奖(助)学金申请登记表》,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初审。各班在认真审核申请人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将拟推荐的名单报公司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办公室。班级初审由辅导员组织和把关。

3.公布初选名单。经评审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布初选名单。

4.组织评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民主评议,在公司官网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报球盟会员工基金管理委员会。

六、本评选办法由球盟会员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球盟会第一届员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长:赵德军 刘诺亚
副组长: 玥 吴晓凤 刘
员:王宁芳 刘佐楚 张关俊 何琳玲 黄音频 罗

琦 常 坤 林炳镇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办,办公室主任由刘佐楚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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